|  网站首页  |  导 言  |  网站简介  |  网站纪事  |  公 告 栏  |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农村档案员学苑 >> 四川: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四川: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
【发表时间:2009/6/3 11:04:04】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四川省档案局
 
    近年来,四川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经历了“5.12汶川大地震”和“6.30攀枝花地震”的严峻考验,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深入灾区第一线,在档案的转移、抢救、保护和收集等方面谱写了一曲兰台颂歌。
 
一、认真履职,有效服务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发布后,我局就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狠抓落实。
    首先,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找准切入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我局及时与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联系,联合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并结合实际,提出四条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将档案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与建设内容中,使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其次,抓住机遇,趁势而上,确保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初召开的全省档案工作暨表彰会进一步明确指出,今年我省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档案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同志特别指示,“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做好农业科技、农产品检测和销售、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组织、农村基层组织等档案的建立和利用,就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第三,档案部门主动介入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的新领域档案工作。年初,我局就将这一工作列入今年各市、州档案责任制目标考核项目,纳入与各市、州档案局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之一。紧接着,省档案局、省卫生厅着手联合制定《四川省新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管理办法》;成都市加强了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档案信息的采集管理;彭州市积极探索农村“和谐家庭档案”管理模式,以农户为单位建立“和谐家庭档案”;万源市在开展以工代赈档案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攀枝花、泸州、遂宁、广元、广安、资阳、雅安等市在开展农村社会保险档案、特色农业档案、小额农户贷款档案、人才市场档案、“留守儿童”建档工作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领域档案工作方面,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
    第四,全力以赴,加强抗震救灾中乡镇、村档案的抢救、收集、保护工作。在“5.12汶川大地震”和“6.30攀枝花地震”中,我省受灾的一些乡镇、村的档案被掩埋、被雨淋、被水浸泡,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我局及时下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中档案抢救保护和收集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要求各级档案部门不等不靠,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地震档案的收集、抢救和保护工作,确保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各地档案部门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采取各种措施,想方设法转移、抢救和保护受损档案,确保档案安全,并加强对抗震救灾档案的收集。现在我们正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北川档案,准备将北川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处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灾区的恢复重建及时提供服务。
 
二、规范管理,稳步发展
 
    1989年初,我省在转发国家《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以村务公开档案为重点,对乡镇档案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指导”。1999年,我局采用目标管理方法,首次将乡镇档案工作等级评审和行政村建档等工作纳入对市、州档案局的目标责任考核,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四川省行政村档案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在《四川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计划》中,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制度,如2004年攀枝花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意见》,成都市制定的《关于加强“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通知》等。
    与此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如宜宾县的“乡土人才档案信息库”,阆中市民间文化艺术、民俗活动宗教文化档案的建立,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梁村档案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等。
    截至2007年底,全省4529个乡镇已建立档案工作的有4501个,建档率达99.38%。有2660个乡镇档案工作通过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审,达标率为58.73%。全省50423个村中有46767个已建立档案工作,建档率达92.74%。其中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等13个市州村级建档率均达100%。
 
三、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抓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我局就在全省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县沐川进行档案工作试点和专题调研。
    2007年5月,省林业厅、省档案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际,联合制订了《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保管、同步进行、规范运作等五条原则,同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指导意见。
    2007年6月14日,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我局作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档案业务培训。
    会后,各地普遍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的档案管理办法,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纳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考核。各级档案部门主动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调研、试点,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了对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如沐川县对林改工作已完成的196个村1589个农经社53550个农户的林改档案分户归档保存;开江县要求乡林改办每月报告一次档案收集整理情况,并在林改工作检查验收标准中加上了“建档率”的要求,把林改档案作为一个大项列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检查验收,确保了档案的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验收。
 
四、重点突出,科技为先
 
    第一,农村科技基层站规范建档。1998年,我局会同省农业厅、林业厅、水电厅、国土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县乡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试行办法”的意见》,要求在我省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原有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将工作延伸到村各科技示范户(专业户)、农业生产第一线”。同时,我局将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网络的建立纳入对市州档案局的目标责任考核,并深入到成都、德阳、眉山、攀枝花等市的县、乡镇、村实地调研,培育典型,及时向全省通报这些地方在农业科技档案管理方面的经验作法。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大力协助县级涉农部门,领导、组织、指导乡镇和村农业科技档案信息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成果,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档案工作。仅2003年一年时间,全省就有727个农科基层站规范建档。
    第二,乡镇企业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强。1998年,省档案局与省乡企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乡镇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对各级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档案局及乡镇企业法人代表都提出了档案工作方面的要求。2001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重点帮助95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为使档案工作跟上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省档案局深入到四川华侨凤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瑞玉米业有限公司、四川米易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调研、探索,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管理问题,争取到国家档案局下达的“农业产业化档案管理研究课题”。2003年该课题如期完成,并获国家档案局2004年优秀成果三等奖。在此基础上,省档案局制定了《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档案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全省各地发展的差距,档案工作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受县域经济发展滞后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这些地区档案部门有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干劲,但在效果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如有些地方乡镇、村干部档案意识淡薄,还有相当一部分乡镇、村没有单独的档案室,缺乏必要的档案装具、库房,档案管理人员职责不明,变动频繁,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等。所有这些,都需要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要在经费和工作条件上制订具体政策,使档案部门轻装上阵,积极协助从业务上做好指导,真正做到齐抓共管和“同部署”、“同检查”。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时间:2009-2-9
(2008年11月20至21日,国家档案局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本文是现场会经验交流材料。)
 
打印本文  加入收藏  新浪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5-2011 CAS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档案学会 版权所有
http://www.wdjj.cn 中文域名:档案教育网.cn
地址:中国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 邮编:100050
电话:010-88445962 传真:010-88471260 E-mail:wdjj126@126.com
京ICP备05053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