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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北京进行检查
【发表时间:2016/10/25 21:04:53】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网 发布日期:2016-10-25  

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北京进行检查

北京市档案局 马秋影

  10月11日—14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率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市2011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北京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先后到市档案局(馆)、市统计局、昌平区沙河镇社保所、北京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昌平区档案局(馆)和北汽集团等6个单位,对档案事业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档案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履行法定职能、档案安全管理、档案开放和提供利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北京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检查非常重视,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张工听取了国家档案局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并就研究、落实国家档案局检查组的反馈意见提出了要求,市政府秘书长李伟参加了汇报会。

  李明华代表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北京市委市政府反馈了意见。检查组认为,北京市档案工作有如下特点:第一,北京市档案工作全面发展态势良好,无论是宏观管理,还是档案各项业务工作以及基本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优异成绩。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强化顶层设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档案法》规定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档案工作作出专门批示,亲自协调建馆事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国家和市级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做到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监管,确保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全程记录完整,有据可查。二是保障措施有力,档案事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全市档案事业经费、档案专项经费逐年递增。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市档案馆新馆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北京数字档案馆建设进展顺利。全市档案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都得到有力保障。三是落实执法主体资格,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档案法》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在全市得以较好落实。市、区档案局全面梳理并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了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执法检查成效明显,执法检查程序规范。严肃查处违法案件,积极化解档案行政争议和纠纷。四是增强服务意识,发挥档案“资政、存史、维权、育人”的功能。利用自身优势开发档案信息为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出版书籍、举办展览、拍摄文献片等方式,弘扬档案文化,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五是机关、企业、社区、农村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出现了一批软硬件建设可观、档案收管用工作都做得很不错的单位。

  第二,锻炼、培养了一支作风优良的档案干部队伍。北京市的档案工作者精神面貌好、事业心强,业务研究氛围浓厚,多个科技项目课题获有奖项,并将研究成果较好地应用于相关领域。北京市的档案干部队伍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队伍,市、区档案局(馆)领导班子是一支政治坚定、思想敏锐、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班子。

  会上,李明华局长还从首都档案工作应该走在全国前列的角度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第二,发挥传统优势,妥善解决档案工作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第三,抓好队伍建设,为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张工代表北京市委市政府指出,国家档案局这次行政执法检查为北京市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提供了契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力争使北京市的档案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他指出,在今后工作中,北京市要着力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档案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档案部门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市档案局局长程勇表示,一定要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市领导的要求,紧紧抓住落实行政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这一重要契机,全面总结梳理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档案法》相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制订好整改落实方案,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确保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和要求全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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