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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葡签署档案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
【发表时间:2016/10/14 23:06:10】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国家档案局 发布日期:2016-10-10 中葡签署档案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为增进中葡两国档案部门的友好关系,加强档案领域间的相互合作,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葡萄牙总理科斯塔的见证下,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与葡萄牙国家文化部部长门德斯于2016年10月9日晚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与葡萄牙共和国政府文化部档案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近年来,中国国家档案局与葡萄牙国家档案馆始终保持着友好联系。2014年11月葡萄牙文化部长曾率团访问中国国家档案局,并举行工作会谈。会谈中,双方谈及中葡两国都保存有关于中葡间航海、贸易方面的历史档案,希望在联合申报世界记忆名录、交换历史档案复制件等方面开展合作。 今年5月,由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历史档案馆与葡萄牙东波塔国家档案馆联合申报的 “清代澳门地方衙门档案”(1693-1886)亦成功地入选世界记忆项目亚太地区名录。 根据此次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葡两国档案部门还将在档案文件保护、修复、数字化以及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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