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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执法检查 |
【发表时间:2016/9/28 20:46:17】 【字号: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黑】 【背景:红 绿 蓝 黄】 【浏览次数:】 |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6-09-23 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执法检查 作者:李尚民 本报讯 近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胡旺林带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情况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秘书长李新明会见检查组一行并出席反馈意见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一师阿拉尔市、十师北屯市、八师石河子市档案局馆,11个团场及部分企业、社区的档案执法工作,听取了师(市)领导和师(市)档案局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档案馆库建设,对师(市)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胡旺林代表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兵团党委反馈了意见。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兵团贯彻实施《档案法》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兵团各级党委十分重视档案工作,不断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基础设施基本达标。二是兵团各级档案部门认真贯彻《档案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档案提供利用服务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宣传教育作用,创造了适合兵团特点以及与兵团社会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模式。胡旺林表示,希望兵团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兵团党委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资政服务作用;要加大兵团各级档案馆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档案保管和利用水平;要立足长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干部队伍,加大培养培训力度,用事业、感情和待遇留人。 李新明在反馈意见会上表示,兵团将借这次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兵团档案工作,着力加强“三个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使兵团在档案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再上新台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9月22日 总第2968期 第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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