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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赴桂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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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档案网 发布日期:2016-07-28  

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赴桂开展执法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 冯华 陆旭安

  7月20日—25日,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杨继波为组长的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到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以来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范晓莉出席汇报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蔡锦军汇报广西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蒋洪、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敖安强出席反馈会。自治区档案局(馆)长黎富文陪同检查。

  杨继波代表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了意见,认为广西的档案工作总体上做得非常好,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并从5个方面进行了肯定。一是广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心支持档案工作,亲自为档案局(馆)编辑出版的书籍作序,并拨专款支持3个市建档案新馆,分管领导多次对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帮助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治区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将本级档案局(馆)纳入参公事业单位,明确为档案行政主体和执法主体,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档案法制建设扎实推进,执法力度增强。形成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档案法规体系,明确了档案部门行政权力,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大,有效推动了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依法规范开展。三是档案法制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各级档案部门采取举办“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将档案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学习范围,在基层干部“六五”普法考试中融入《档案法》内容等多种形式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为依法治档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档案安全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各级综合档案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安全保管档案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档案新馆建设、添置安全保管设备,改造库房,大力开展档案安全检查,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卓有成效,充分展现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各级档案部门善于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举办系列主题展览,单独或者联合有关方面编印出版书籍,开展档案服务民生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检查期间,检查组深入自治区档案馆,南宁、百色、崇左等部分市、县(市、区)综合档案馆,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社保局、广西靖西万生隆投资有限公司、右江区百胜社区等机关、企事业、村、屯、社区综合档案室检查档案工作,并深入马山县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精准扶贫等农村档案情况。检查组认为,目前制约广西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为档案馆库建设相对薄弱、档案事业发展经费仍有较大缺口、档案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3个方面的问题。检查组希望广西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为档案局(馆)履行各项职能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和更有力的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档案馆库房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建设符合要求的库房,配备相关的设施设备,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列入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引进信息化、档案编研、新闻宣传、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合理配备档案人员。

  蒋洪在反馈会上表示,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广西档案工作情况摸得准,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下一步,自治区将按照从严、从细、从实的要求,从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提升档案法治工作水平、强化档案工作政策保障3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落实见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编委办、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厅、人社厅、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自治区档案局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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