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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新闻通报会
【发表时间:2015/12/8 22:02:17】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5-12-08  

所需即所得

北京市一中院召开信息化建设成果新闻通报会

档案室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电子标签 本报记者 王春燕 摄

  本报讯 (记者 王春燕)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召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成果展示新闻通报会获悉,由北京市一中院自主研发的档案全流程管理系统自今年年初应用以来成效突显,该系统将档案管理由后置变成前置,实现了立案、审判到归档整个流程的统一管理。

  在北京市一中院立案庭电子标签粘贴处,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认真地在每一份立案材料的右上方贴着电子标签。薄薄的电子标签内装有芯片,可对所有卷宗材料进行全流程跟踪,实时掌握各个环节的情况。北京市一中院办公室副主任郑伟华介绍说,该系统是介入档案管理的第一步,以前是卷宗材料归档后才贴电子标签,现在立案时就贴,相当于卷宗材料的身份证,只要登录案卷号就可进行检索,还可以定位卷宗材料。

  此外,北京市一中院“法院访客安检系统”的上线运行也为档案管理带来了便利。凡是来北京市一中院参加庭审、旁听、阅卷的当事人只需在自助终端机上扫描身份证,即可自助获取门票。与此同时,当事人来到法院的信息也将自动发送到法官和书记员的手机上,审判人员可提前做好庭前准备。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离开法院时再次扫描门票,系统会记录当事人离院时间,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法官。该系统详细记录了当事人的来访信息,院档案室将这些信息作为档案留存下来,统一归档,方便查阅利用。

  北京市一中院办公室主任王利军说,北京市一中院结合实际,把过去碎片式的信息化平台有机整合成为大数据平台,将建院以来生成的40多万卷100多万册的纸质卷宗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进行管理,既解决了档多人少的问题,又实现了全院档案资料“所需即所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12月7日 总第2846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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