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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雅安市规范灾后重建项目档案管理
【发表时间:2015/5/28 20:43:32】 【字号: 】 【颜色: 绿 】 【背景: 绿 】 【浏览次数:

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5-05-28  

雅安 规范灾后重建项目档案管理

作者:黄岚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援建单位要依法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并对灾后重建项目档案管理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了灾后重建项目业主单位是重建项目档案工作责任主体,要求将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并同步管理。同时强调,未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求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要向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一套项目档案。

  《通知》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人大、重建办、档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参与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灾后重建项目档案的不及时收集、归档、验收、移交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促进重建项目档案工作的规范化。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5年5月28日 总第2765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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