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发布日期:2015-05-06
江西重点建设项目须及时进行档案管理登记
本刊江西通讯员 曾勤生
日前,江西省档案局发文要求,凡列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的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江西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档案管理登记。
据介绍,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所在地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后报省档案局。其中,2015年建成投产项目和续建项目,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档案管理登记,201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须在项目开工6个月内进行项目档案管理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登记的项目建设单位,江西省档案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登记。
此外,江西省档案局将督促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专项验收工作。近年已建成投产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项目、民营和外资类项目中的特许经营与基础设施项目,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前3个月做好项目档案验收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向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对项目档案未验收或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档案局将进行通报批评,提请有关部门不对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评优。造成项目档案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